根据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召开市直律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共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意见》(聊直党[2018]3号)文件要求,组织全体党员于2018年3月27日在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刘军华同志主持,市律协党委成员吴宝群同志就开好本次生活会提出要求。
会议首先由党支部书记刘军华同志汇报了履职尽责情况,刘军华同志详细汇报去年一年过程中支部中开展的工作,且对支委成员逐一提出了意见,党员对2017年度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全体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会党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相互评议中坦诚相见,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既勇于剖析自己,又敢于批评他人;既充分肯定成绩,又重点指出问题。
按照会议议程,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参会党员认真、负责的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吴宝群同志进行会议点评,对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是一次程序规范、效果明显的组织生活会,会议举办的非常成功。
会议最后,党支部书记刘军华同志代表党支部作了表态发言,刘军华同志表示针对本次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党支部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搞好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更好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完成市律协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