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8〕38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11月27日,市律师行业党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组织全市律所党支部学习《条例》。
通知要求各律所党支部以《条例》为指导,大力加强律所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通过上党课、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律所全体党员律师认真学习《条例》,领会精神、弄懂内容、把握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万航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鸣远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智祥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舜翔(聊城)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鲁衡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众成清泰(聊城)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群创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京师(聊城)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永圣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荣法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鲁风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众星为民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荣润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君在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鲁阳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莘莘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敏行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天地长安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瀛辰所党支部组织学习《条例》
各律所党支部通过学习一致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内容全面细致,符合工作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律所党支部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