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山东省聊城监狱与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织送法进监区活动。平途律所副主任许尚俊律师受邀以《从反有组织犯罪法谈我们应具备的法律意识》为题,面向监狱服刑人员作专题讲座。讲座由聊城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刘军主持。聊城监狱教育改造科三级警长谢杰,市法律援助中心科员崔子怡、杨晴,平途律所实习律师张文霖共同参加了本次专题讲座。
结合服刑人员的身份特点,在讲座中许尚俊律师首先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就有组织犯罪的有关概念与适用范围、预防与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物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详细讲解。
随后,许律师又结合自己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经验和认知,讲述了正确树立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既帮助服刑人员了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具体内容,又引导大家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培育法律信仰,鼓励服刑人员消除思想压力、稳定改造情绪、树立改造信心、认罪悔罪、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以法治思维引领奔向新生之路。
《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5月1日施行。既涉及实体法问题,又涉及程序法问题;既涉及刑事法规定,又涉及行政法规定;既包括领导机制,又包括人员处理;既创设专门制度,又指引协同治理。这部法律,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健全以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多种形式相互衔接配套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汇聚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机关的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监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