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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正义 援助显真情
日期:2019-03-27 02:53:42   来源:    点击:

                 ——山东胶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职尽责获锦旗

3月26日上午,山东胶城律师事务所孙博律师收到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受援对象杨某伦及其姐姐杨某青送来的“大公无私,为民服务”锦旗,为律师的尽职尽责及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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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孙博律师受到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成为杨某伦的辩护人。在接到指派通知后,孙律师立即与申请人即杨某某的姐姐见面。经过沟通,孙律师发现,援助对象情况特殊。杨某伦,东阿县刘集镇某村村民,离异,家中老母多年来瘫痪在床,需要人照顾,其儿子今年还不满12周岁,在刘集镇某小学上小学五年级,自从记事起,就没有见过母亲。

杨某伦自2018年8月份案发后,就被关押在了东阿县看守所。杨某某的姐姐因为孩子在聊城上学在聊城租房居住,只能先暂时将老母亲接到聊城的住所就近照顾。而侄子因为上学,没有办法一起照顾,只能来回奔波。12岁的男孩子,正是调皮、活泼好动的时候,自从家中无人后,经常夜不归宿,姑姑只能骑着电动车来回奔波于聊城和刘集之间,有一次因为找不到孩子,还曾向派出所求助。杨某青留着眼泪诉说着这一段时间的不易,哽咽说到“我弟弟因为违法犯罪,被教育和惩罚是应该的,但是我就是担心孩子,可千万别是我弟弟被教育好了,孩子再学坏了”。孙律师对此也很同情杨某伦姐姐的遭遇。

办完辩护手续后,孙律师马上安排时间到看守所会见杨某伦,在看守所里,孙律师将家中近况告知杨某伦,他沉默着流泪了,再多的后悔和懊恼也无法描述他那刻的心情。在会见过程中,孙律师了解到杨某伦无违法犯罪前科,真心的认罪并且悔罪。考虑到他的整个案件中犯罪情节、参与程度和悔罪程度,再联系到他家里的实际困难。孙律师判断如果为杨某伦办理取保候审,不会存在社会危害性。

会见结束后,孙律师积极和东阿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找到了这起案件的公诉人程检察官。在将杨某伦家中的特殊情况告知后,程检察官也是心生同情,答应向上级领导请示,但是要求提供杨某伦母亲的病例和孩子的近况证明。没有得到明确的拒绝,就说明杨某伦取保候审一事有希望。

孙律师和杨某青积极准备着所需要的材料,病例、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学校证明等,在搜集这些材料的过程中,每一个单位都非常的配合,最终这些材料连同取保候审申请书,一起送到了程检察官手中。就在3月20日,东阿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伦做出了取保候审裁定,杨某伦得以回家候审。

在看守所,杨某青看到半年多没见的杨某伦时,止不住流下激动的泪水,连连对孙律师说“我没想到孙律师你会对一个援助的案件这么尽心,我也没想到我弟弟真的能取保候审,谢谢孙律师,谢谢”。孙律师语重心长的叮嘱杨某伦,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好好照顾家中老人和孩子。

2019年3月26日,杨某伦姐弟来到山东胶城律师事务所,发自内心的向孙律师赠送一面锦旗,通过这件事,他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感受到了法律人的温暖,他们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律人的信任。习总书记曾讲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作为律师,要不负职业使命,珍惜每一次服务机会,真诚做好每一次服务,为法治东阿、平安东阿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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