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
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全省律师行业惩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第四季度,全省共做出行业处分15起。其中,给予训诫2起,警告1起,通报批评1起,公开谴责2起,中止会员权利9起。现将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行业处分的案件予以通报。
1.原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王本强律师,被济南市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经查,被投诉人王本强律师代理的投诉人三个案件未按律所规定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和收取费用,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违规收案、收费情形。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济南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1月6日给予王本强律师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
2.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因疏于管理,被济南市律师协会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经查,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对印章管理、财务收费、人员管理等内部管理不到位,致使没有律师执业资格人员以律师身份违法代理案件15起,对于律师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并给律师事务所及当事人带来重大风险,属于《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的情形。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九十五条、《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四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济南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9月9日给予因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
3.原山东新和律师事务所李全鹏律师,被青岛市律师协会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经查,李全鹏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不向当事人开具合法票据,构成违规收案、收费。因违规行为发生于2014年前后,应当适用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2004年版)予以处分。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2004年版)第十一条第五项、第九项的规定,青岛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2月10日给予李全鹏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
4.原山东九竹律师事务所律师玄志磊,被东营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七个月的行业处分。2019年7月16日,东营市律师协会收到东营市司法局东司律罚决字(2019)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玄志磊停止执业七个月的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0月9日给予玄志磊中止会员权利七个月的行业处分。
5.山东鼎旭律师事务所律师裴云鹏,被东营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2019年7月16日,东营市律师协会收到东营市司法局东司律罚决字(2019)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裴云鹏停止执业六个月的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0月9日给予裴云鹏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6.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明程,被东营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2019年8月9日,东营市律师协会收到东营市司法局东司律罚决字(2019)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邵明程停止执业六个月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0月9日给予邵明程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7.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圆萍,被东营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2019年8月9日,东营市律师协会收到东营市司法局东司律罚决字(2019)第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程圆萍停止执业六个月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0月9日给予程圆萍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8.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律师岳修诚,被东营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2019年8月9日,东营市律师协会收到东营市司法局东司律罚决字(2019)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岳修诚停止执业六个月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0月9日给予岳修诚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9.山东瑞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芳,被东营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七个月的行业处分。2019年9月25日,东营市律师协会收到东营市司法局东司律罚决字(2019)第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马芳停止执业七个月的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1月25日给予马芳中止会员权利七个月的行业处分。
10.山东途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峰,被东营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2019年9月25日,东营市律师协会收到东营市司法局东司律罚决字(2019)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朱建峰停止执业六个月的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1月25日给予朱建峰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11.山东文鼎(城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永军,被青岛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经查,赵永军律师在办理三起投诉案件中,均存在私自收费、私自收案、收费未开具发票、未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未经过律师事务所办理受案登记及立案审批,其行为违反《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第27条(一)、(二)、(三)、(五)项的规定,青岛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1月14日给予赵永军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12.山东水兵律师事务所王明勇律师,被青岛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处分。经查,王明勇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的过程中,违反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五)项的规定,构成违规收案、收费。青岛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2月10日给予王明勇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处分。
山东省律师协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