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兴鲁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1年,拥有律师办公楼一幢,现有执业律师7名,担任着3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所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的,以服务质量为生命线,坚持律师业务集体研究,充分发挥团队优势,竭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社会的认可,本所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年受到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本所获得2017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中,本所获得2017年顾问团工作突出奖及2018年度先进团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