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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聊城市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的通知
日期:2020-05-26 17:23:42   来源:    点击:

 

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文件要求,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投资者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成立聊城市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

一、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的组成和工作要求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团长由市律师协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律师协会金融、投资、证劵委员会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聘其他专业人士为顾问团成员。顾问团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社会形象和奉献精神。

顾问团要建立组织协调、咨询服务、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学术交流、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制度和专家信息库,加强信息资源管理,做好服务信息采集、服务情况记录,建立服务档案,提高服务效果。

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的服务内容

(一)参与金融、证券、司法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宏观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制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围绕中小投资者面临的重大问题、困境,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三)为中小投资者在投资、理财、矛盾调解、诉讼、仲裁等方面,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和相关法律服务;

(四)为中小投资者举办各类培训、风险提示等教育活动。

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服务方式

有服务需求的中小投资者可通过热线或直接向顾问团提出申请,顾问团根据服务实际需求,与申请人员协商确定服务方案、专家人选等具体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开展服务。

(一)在线咨询。在司法局网站、市律协网站、金融、

证券网站、各类大型社会服务网站开辟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热线咨询服务窗口。

(二)讲座培训。根据中小投资者需求,组织政策宣传和专项培训、风险防控等讲座和展示活动。

(三)结对服务。在中小投资者集中的区域,比如金融、证券机构,由专家顾问建立固定联系,在较长时间内提供专项咨询和服务。

(四)专家会诊。在有中小投资者参与的各类活动中,现场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

(五)联合服务。联合省、其他地市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实施相关服务。

联系人:冯锐

联系电话:13581178066

 

           

                2020年5月20日

 


聊城市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法律服务顾问团

 

  :李  

副团长:闫光瑜、温  韬、吴宝群

秘书长:  

      员:

邹洪敏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彤彤  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正达  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祥力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令龙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庆亮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朋朋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国昌  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延宽  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模宁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于文洋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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