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鲁衡律所副主任刘伟受莘县人大委托,对莘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的工作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案卷评查是其中的一个主要步骤,目的是通过案卷评查,更好地加强员额检察官任后监督,逐步提升检察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司法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刘伟律师在评查前表示,将认真履职尽责,高效的完成案卷评查活动,深刻理解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提升莘县检察司法规范化水平,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有力推动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