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 全省律师《物权法》培训班现场
图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在授课中
图三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在授课中
图四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在授课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历经13年反复酝酿、论证和审议后,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物权法是规范民事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法律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为了迎接这一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帮助广大律师准确适用法律,省律协与清华大学山东辅导站等单位于3月31日至4月2日联合举办了物权法培训班,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来济授课,深刻剖析了物权法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及法律适用,全省各地近千名律师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