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聊城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中的职能作用,2013年11月18日,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市经济合作局决定,联合成立聊城市招商引资律师服务团。
律师服务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6名,成员13名,全部由市司法局、市经济合作局在全市律师中挑选大局意识强,拥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招商引资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主要职责是以维护招商引资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市政府、投资商和相关各方为服务对象,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招商引资律师服务团成立后,将有效预防和化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法律环境,保障和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