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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律师协会制定下发《聊城市律师执业规范指导意见(试行)》
日期:2024-05-06 09:17:04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律师职业良好社会形象,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4月19日,聊城市律师协会制定下发《聊城市律师执业规范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共3章12条。律师协会要求全市律师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努力实现“讲政治、守规矩;讲法纪、守底线;讲道德、守形象 ”的执业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全市律师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指导意见》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所属律师执业行为监督指导,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认真履行执业基本行为规范、业务推广行为规范、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规范、参与诉讼或仲裁规范、与其他律师的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对本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

《指导意见》强调,全市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 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许可的方式和途径与司法人员联系沟通,依法表达对案件的意见建议,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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