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掌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提升全市法治工作队伍准确运用司法解释的能力,6月23日,聊城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开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同堂培训活动。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正飞,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刘丽珍,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全市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官、检察官共500余人参加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邀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首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永军进行授课。李永军结合多年来对于民法理论的研究和参与民法典编纂的工作实践,系统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与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合同效力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讲授紧密结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在法律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客观分析相关条款司法解释的法理逻辑和实践基础,充分释明了法律适用及司法解释中理论与实务、立法与司法之间的分歧与共识。
整场授课内容丰富,既有深刻的理论剖析,也有丰富的审判案例讲解。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条文的理解,对办案实务运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必将会有力地促进合同类民事案件办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