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柳园司法所在柳园街道会议室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主任柏乔受邀在会上作专题讲座。柳园街道各社区负责人、人民调解员等四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柏乔律师结合《人民调解法》的具体规定,通过对大量真实案例进行剖析,着重强调了人民调解中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机构设置、调解员的要求、调解的程序、调解协议的制作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原则和丰富的调解技巧。此外,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的可操作性,柏乔律师还向大家普及了《土地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法律援助条例》、《婚姻法》、《继承法》等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条法规。培训结束后,现场解答了参训人员的业务难点和深层次的法律疑问。
此次针对人民调解员对平常开展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后《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确认的流程和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理论与实践的交流。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规程,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