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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网上庭审模式 推动诉讼代理业务正常开展
日期:2020-02-25 12:23:02   来源:    点击: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发生,各级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开展互联网庭审,将诉讼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全市律师积极适应网上庭审模式,认真做好网上诉讼代理工作,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了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2月11日,鲁衡律所刘燕律师通过互联网法庭参与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网上审理代理。该起案件由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涉案标的额较大,案情复杂,刘燕律师做了大量细致的庭前准备工作,庭前通过法庭完成了全部证据上传,诉讼代理人按照系统短信提示接入庭审系统,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清晰。刘燕律师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庭审代理。

2月17日,淼淼律所律师苏利丽、张再青通过山东省互联网法庭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庭审代理。双方通过互联网上传自己的答辩状、证据等供对方核对,使得庭审不再局限在同一个空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得到行使,一部简单的手机就将法官、律师、当事人进行连接,庭审过程顺利,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庭下调解。

2月20日,鲁衡律所闫光瑜律师参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线案件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起诉鲁衡律所顾问单位一案在春节前完成庭审工作,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但疫情防控期间不宜聚集调解,未能开展调解工作。当天下午,双方在承办法官邀请下加入微信群,经过45分钟的线上沟通,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各自做出合理让步,达成调解意见并形成调解协议,实现结案。

2月21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开庭审理一宗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舜翔(聊城)律所王衍康、魏明轩两位律师经过认真积极的准备,作为代理律师在律所办公室通过手机端顺利完成了案件的网上庭审代理。 庭审前,按照书记员提示的有关庭审注意事项和短信发送的详细操作流程进入互联网法庭。双方代理人和主审法官通过视频接入后,先后经过测试庭审界面、上传证据、法庭调查、答辩、举证、质证、发表最后陈述意见等过程,各个线上庭审环节有条不紊。两位律师就本案事实证据以及有关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音质清晰,画面流畅,程序规范,庭审顺利,避免了案件当事人疫情期间庭审的聚集流动,保证了正常的诉讼秩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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