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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指引
日期:2017-08-25 14:41:10   来源:秘书处    点击:

一. 申请考核时限

  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期满后一年内,通过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提交“申请面试考核”。

  在管理系统上传附件,请上传扫描件(PDF格式),如上传照片,请拍照清晰完整。    目录格式可参照附件6模板。

二、实习人员提出考核申请时,应当同时向聊城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实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一寸近期免冠蓝色底正面彩照),(信息系统上点击打印)

  2、《实习人员信息登记表》(信息系统上“信息补全”栏目中点击打印)(粘贴一寸蓝底彩色照片)盖律师事务所公章,须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

  3、实习证原件;【必须上传到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

  4、省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必须上传到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复印件一份和聊城律协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律师事务所出具加盖公章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信息系统上点击打印)原件一份(个人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6、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字数不少于500字】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及材料目录(点击打印)原件一份(根据实际实习情况按以下要求分类列表,并分别由指导老师出具点评意见、签署姓名),具体要求如下:

 (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5次(包括本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 【主要用于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

 (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5次(包括本数)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 【主要用于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

 (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5次(包括本数) 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 【主要用于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

 (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8次(包括本数)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 【主要用于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参与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的活动记录。】;

  8、《实习工作日志目录汇总表》《实习工作日志》【实习日志不少于150日,每篇日志不少于200字】,(信息系统上点击打印)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成册,面试申请考核时报送到律师协会。【日志封面,附件3】

  9、实习期间跟随指导律师参与办理的至少5本完整案卷和业务案卷的目录(应为面试考核当天携带的案卷,其中注明原被告、案由、承办律师)【注意事项①案卷材料应当内容完整,符合《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分民事类、刑事类等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材料齐全,必备资料不得缺项。②每个案卷均需附有指导律师的综合指导点评。 ③案卷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注明实习律师身份,后添加或更改视为造假】 *注:判决书,判定书只需要提交书面材料。

  10、实习申请面试考核书(需实习人员签字、按手印)【必须上传到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

  11、《实习人员提交纸质版材料汇总目录表》

  1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附件7,上传扫描件到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栏。

  目录格式可参考附件6。

三、其他

  经协会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

四、要求

  1、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文件,不在同一页纸上的,须加盖本所骑缝章;

  2、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验对原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山东省实习面试考核操作手册——指导律师版.docx

       2.山东省实习面试考核操作手册——实习人员版.docx

       3.实习日志封面.docx

       4.再次申请实习期满面试考核表.docx

       5.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题库20230629.doc

       6.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目录 参考模板.docx

       7.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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