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考核时限
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期满之日起九十日内,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聊城市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
二、申请书面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实习人员提出考核申请时,应当同时向聊城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1.《实习鉴定书》;
①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不少于3000字)
②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及执业能力鉴定
(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和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应当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对实习人员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2.山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实习工作资料,包括工作文书、实习活动记录、实务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5.实习日志。
三、书面考核
聊城市律师协会自收到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考核申请和实习考核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书面考核。
四、面试考核
考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实习人员按照聊城市律师协会具体通知时间参加面试考核。流程如下:
1.实习人员按照通知时间签到,确定面试顺序;
2.实习人员按照顺序依次进入面试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考评小组组长核实实习人员身份后,宣布面试考核开始;
3.实习人员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学习和工作背景+司法考试情况+实习情况+个人性格、爱好等等;
4.考评小组根据面试考核范围,结合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进行全方位的互动式问答(8-15分钟);
5.面试考核结束,实习人员退场;
6.实习人员退场后,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实习人员的面试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五、公示
对经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基本情况及考核结果在“聊城市律师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日。
六、出具考核合格意见
经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公示三项考核程序确认合格的实习人员根据市律协通知,至市律协领取考核合格证明,市律师协会为其出具考核合格意见。
七、其他
经协会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一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律师协会将重新对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