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本所前身是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后由国家出资设立的临清市法律顾问处,后改为临清市律师事务所,1997年改名为聊城为民律师事务所,1998年底按照司法部要求更为现名,2000年7月完成改制成立现山东众星为民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执业律师14名、实习律师1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其余全部为法律本科学历。本所于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7年、2012年两次顺利通过省优所复核,再次被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并先后被评为“优秀妇女维权岗”和“聊城市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2006年连续被授予临清市“规范执业先进单位”称号,2017年被聊城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法律服务团队”。本所自2003年以来,一直被评为临清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经过多年的努力,山东众星为民律师事务所已经形成了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专业化部门及专业律师队伍。本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将继续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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